江苏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14.01.2015  15:10

  1月13日,江苏省公安厅、省信用办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详细列举了车主、开车人的哪些行为算是一般交通失信行为、较重交通失信行为、严重交通失信行为,一旦出现并累计到何种程度,将受到各级文明办、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动实施的惩戒。据了解,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失信行为及其惩戒措施作出系统全面的、可操作的规定,江苏此举在全国还是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