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违停、闯红灯等累计20次就算“失信”

14.01.2015  13:45

  严重失信者贷款将受限

  江苏出台全国首部交通信用管理法规,下月起施行;失信行为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个人贷款、车辆保险等挂钩,参加交通志愿服务可修复一般失信记录

  法规涉及近三成江苏人

  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在我省发生交通失信行为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如何申诉

  苏交轩供图

  新华报业网讯 2月1日起,江苏的开车人再出现违停、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可不仅是罚款、记分这么简单了。昨日,省公安厅、省信用办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省政府最近出台、将于下月正式施行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根据交通违法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办法》把交通失信行为划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三个层次。一旦出现并累计到相应程度,将受到各级文明办、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动实施的惩戒。据了解,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失信行为及其惩戒措施作出系统全面可操作的规定,江苏此举在全国还是首次。

  通讯员苏交轩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郭一鹏于英杰

  一般失信

  一年内闯红灯超速满20次等5种情形将对开车人或车主提醒教育

  《办法》规定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列入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二)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四)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4分以上的;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被记满12分,或者除本条第(一)、(二)、(三)项外的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20次以上(含,下同)的;

  (五)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年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20起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