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当天,全市一半警力上街查禁放

12.02.2015  13:01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实施,不仅扩大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而且由有限开禁改为常年禁放。《规定》实施以来,从1月1日到2月1日,全市接报违规燃放警情仅有6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5%。同时,执法查处率大幅度上升。禁放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23起,同比上升91%。眼看春节就要到了,我市将采取哪些管理措施,确保禁放政策得到执行? 市禁放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胡士宁介绍,春节期间,将组织各部门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加强社会面清查巡查,重点突出除夕、初一、初四晚20时至初五、正月十四晚20时至正月十五等重点日子的巡查。其中,公安部门在除夕当天将安排二分之一警力上街道执法,其他重点日子、时段安排三分之一警力,确保春节期间禁放成功。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尧化、迈皋桥、马群、燕子矶、仙林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为常年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