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须通过公众参与环节

14.01.2015  01:09

  江苏省政府1号文件聚焦“依法行政

  决策发生问题终身追责和倒查

  江南时报讯(记者吕晶晶) 近日,江苏省政府1号文件即《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正式出台,文件不但提出2020年群众对法制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的目标,还要求政府在做出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时要通过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在内的5个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发生问题时能终身追究和责任倒查。

  在昨天上午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文件内容被概括为“一个目标、六大任务和四项保障”,目标就是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位于全国前列,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为此,江苏不但要进一步依法取消和下放与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创业等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对经济体制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紧立法,还为政府做出重大决策戴上了“紧箍咒”。

  省政府意见提出,政府作出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这五个法定程序,并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和向上一级政府将报备。这些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要建立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确保决策发生问题时能终身追究和责任倒查。

  市民最熟悉的“公众参与”方式就是听证会,如何让听证会真正发挥作用,不再是人们口中调侃的“涨价会”?以南京近期因出租车“份子钱”引发的一系列争议为例,省法制办副主任高建新觉得,有效听证的前提是通过听证平衡各方利益,他说:“不但要在价格上面听证,立法上也要采取听证的办法。像出租车价格和营运的问题,如果要听证,就要把相关的利益方都请到听证中来,让他们发表不同意见,不能先入为主,也不能有限制。听证前还要做一些调查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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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