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省政府1号文件设置“权力紧箍咒” 重大决策需经五个法定程序

14.01.2015  00:37

  记者从12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得知,省政府2015年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已于6日印发,省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建新介绍,《意见》明确了我省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具体有6大任务: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行政监督,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号文件为各级政府设置了不少权力“紧箍咒”。如对各类“红头文件”,《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市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允许各级政府以办公厅、办公室的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对一些有影影绰绰政府背景的“中介”,《意见》要求严格规范许可中介服务,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许可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确需保留的要规范时限和收费标准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科学决策方面受到的关注最多。《意见》提出,政府作出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和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对于这些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要建立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确保决策发生问题时能终身追究和责任倒查。
  决策作出后,将终身追究包括行政首长在内的决策责任。《意见》要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追责处理程序,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包括行政首长等责任人员在内的法律责任。
  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较为宏观,如何考核呢?群众说了算。《意见》设置了量化指标,即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群众最有发言权;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高与低,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建新说。目前,市县政府和省级机关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正在进行。记者得知,今年考核进一步扩大了社会评议所占的分值比重(占总分的30%),通过中国江苏网、江苏政府法制网以及手机报、政务微博、微信等多平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调查,调查将于2月底结束。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