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好营改增攻坚战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03.05.2016  11:52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从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我省认真安排、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确保打好、打胜此次营改增攻坚战。

   抓住政策机遇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一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统一货物服务税制,对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具有积极意义。二是可以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助于经济稳增长。三是彻底打通二三产业之间以及服务业内部的抵扣链条,有利于促进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对出口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有利于增加江苏企业出口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四是通过统一税制,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形成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制度环境,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我省是全国第一批营改增试点省份,试点工作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16年3月,全省试点纳税人达50.3万户,试点以来累计减税639.1亿元,减税面超96%,基本实现了规范税制、减轻税负、促进发展、带动改革的预期目标。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行行业范围和抵扣范围“双扩”,涉及我省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4个行业85.6万户纳税人,这些行业2015年营业税收入2442.8亿元,约占全省财政收入的30%,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形势下,我们更要抓住全面实施营改增带来的大规模结构性减税政策机遇,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扩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有效投资,在创新中破难题、找出路,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壮大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做大经济总量和提高质量效益并进。

   精心设计制度  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江苏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预计2016年全年减税500亿元,减税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按照“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根据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此次试点在改革政策上作了以下安排:通过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同时,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如对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彩票发行等继续实施免税,延续个人转让住房的征免税政策等;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如允许建筑工程老合同、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等;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如,允许新开工的甲供材建筑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土地购置成本、对金融机构尚未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征税、对原适用3%税率的文化体育服务允许选择简易计税等。通过上述安排,总体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

   财税同心协力  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在2012年10月,试点之初省政府就专门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并且建立了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和联动机制,以保证历次试点扩围的平稳推进。今年,国务院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我省立即启动协调配合机制,积极稳妥组织开展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时研究改革政策,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起草试点工作方案和征管衔接方案;二是研究营业税纳税人管户数据移交方案,完成数据移交工作;三是召开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部署下阶段主要工作;四是召开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视频动员会,对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部署;五是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六是编印营改增政策解读问答手册,发放至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七是开展全面培训,统一制作分类培训视频、编制培训教材,确保所有财税干部吃透政策精神,确保所有企业懂政策,会开票,能申报。

  目前,85.6万户营改增纳税人已在国税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完成了征管信息系统、网上办税系统、税控系统等软硬件的升级调试工作。国税部门已将试点纳税人所需的2710万份增值税发票发放完成。各办税服务厅增设服务窗口,设置绿色通道,建立领导现场轮班制度,完善需求快速响应的机制。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级财税部门密切合作,已做好了迎接这场改革攻坚战的各项准备,确保5月1日税制平稳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