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地税人匠心服务“营改增”

03.05.2016  11:28

  本报讯(通讯员苏国穗孙军经济报记者朱梦笛)5月1日零时01分,在国税工作人员指导下,无锡太湖皇冠假日酒店前台服务员为住店旅客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公司的侯少鹏顺利开出一张“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省国税局局长胡道新介绍说,这张编号为41807834的发票,是我省实施全面“营改增”试点后开具的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营改增”税制转换完成,有着悠久历史的营业税也由此退出我省税制的舞台。

  当天上午,常州武进区的唐女士也在武进地税办税大厅,办理了全省首张不动产交易增值税发票开票手续。

  无锡太湖皇冠假日酒店开出的这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是一笔1376元住宿费,包含应收税额77.89元。侯少鹏说,公司和这家酒店有业务合作,以前出差住店只要提供公司名称就可以拿到营业税发票,这次新提供了公司税号等信息,拿到的是增值税发票,总费用没变,操作也差不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我们酒店是利好。”酒店总经理周继红说,改革后适用的是6%税率,因为外购商品、酒店扩建改造等支出可以抵扣,与“营改增”前比至少减少1%税费。他们不会因为“营改增”而调整酒店房价。

  省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夏敏告诉记者,增值税消除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比如生活服务业企业,其下游纳税人也可以因此而降低成本。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公司用侯少鹏这张发票,就可以抵扣77.89元增值税税款。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我省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截至今年2月,全省试点纳税人达49.5万户,累计减税615.7亿元。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我省共有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73.2万户纳入试点。

  为确保“营改增”纳税人在5月1日后能够顺利开票,4月30日前,全省国税系统全面完成了信息系统升级、防伪税控发行、发票领用、开票纳税人培训和代开发票测试等各项工作。5月1日零时,国税部门“营改增”全部业务功能通过验证,各应用系统运行正常,系统成功通过测试。截至4月30日,国税部门共发售增值税各类发票2710万份,新增“营改增”服务窗口908个,“营改增”专用辅导区263个,设立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点526个,代开窗口1294个。

  据统计,截至5月1日17:00,全省地税系统累计同步开票数据792份,其中增值税普通发票732份,专用发票60份;累计申请开票金额4.32亿元,税款总额1137.63万元;截至5月2日10:00,国税系统共为8799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91317份,金额25.16亿元,税额3.46亿元。江苏国地税人用“工匠精神”精心服务,共同在全方位推进“营改增”试点中树铁军形象,首日大考赢得了百姓的广泛点赞。

编辑: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