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开出

03.05.2016  16:07

   中国江苏网5月3日讯  5月1日零时6分,徐州开元名都大酒店成功开出“营改增”后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我市全面推开,新旧税制转换顺利实现,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

  我市涉及纳税人5.7万户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据市国税局负责人介绍,我市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5.7万户,其中建筑业14270户、房地产业2428户、金融业590户、生活服务业39094户,一般纳税人6929户,总户数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2倍。

  从吃饭到买房

  “营改增”后市民缴税不一样

  “营改增”以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都将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这四大行业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这些行业的税制变化后,市民缴税将有变化。

  下馆子吃饭,可知缴多少税。

  餐饮属于生活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后,消费者拿到的餐饮企业开具的发票与此前的发票有所不同:监制章将由“地税局监制”改为“国税局监制”,并加盖国税监制章。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发票上“金额”和“税额”会分开显示,两者合计则是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

  也就是说,消费者就可以在“税额”一栏里清楚地看到吃一顿饭交了多少税。

  再比如转让二手房。营改增后,二手房转让市民缴税只降不升。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徐州地区适用的政策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按照公式计算,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负不升反降。以徐州一套二手房为例,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出售住房收入60万元,原营业税应纳税额为60万×5%=3万元,改征增值税后,应纳税额为60÷(1+5%)×5%≈2.86万元,对比之下,个人转让同样价格的二手住房,应纳税额减少了1400元。

  地税机关

  不再发放营业税发票

  为确保5月1日全面试点顺利推开、改革取得圆满成功,从3月18日开始,全市国税系统即进入临战状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做好税户确认、税控发行、税银协议签订、发票发放、宣传培训等工作,目前已向5800多户纳税人发放了发票,发布各类政策及解读237条,各类提醒30多万条;在全市设置培训辅导点66个,开展各类培训132场次、宣传资料16万份。为缓解试点纳税人骤增后的办税服务压力,国税局在全市设立营改增办理点37个,在办税大厅开辟绿色通道,增设服务窗口81个,增加咨询专岗27个。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全面试点启动后,国税部门将密切关注营改增各相关系统上线后的运行状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并将一如既往地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文件,纳税人可登录徐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徐州国税微博、徐州国税微信进行查询,也可拨打12366税收服务热线咨询。 该负责人还提醒试点纳税人,从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发放发票,原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以继续使用至6月30日,如有需要也可以依法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5月15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6月27日前,需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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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由地税代征

  本报讯(记者周爱田通讯员闫士亮) 5月1日零时刚过,徐州地税局产权处办税服务厅灯火通明,一片繁忙景象,随着一阵发票打印机清脆的“咔嚓”声,徐州市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顺利开出。

  发票号08018503,票面金额40万元,标志着徐州地税部门代征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工作成功推行,地税征管系统和国税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实现了无缝衔接,徐州“营改增”相关业务功能准时与全国同步开启。

  市民侯女士从地税干部董昱良手中接过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跟侯女士一起,现场还有多名加班加点的地税工作人员见证这一历史性时刻。

  前不久侯女士因购买一套二手房前往徐州地税局开具发票办理过户手续。当时正值“营改增”新政实施前,办税服务厅门庭若市,等待时间长。大厅值班人员吕立科耐心讲解国家“营改增”相关税收新政,在确认新政实施后税款不会增加的情况下,侯女士欣然接受了小吕的建议,主动预约5月1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开票手续。

  从5月1日开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二手房交易、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实行由地税部门代征,保持征收机关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征收流程不变,相关交易改征增值税后税负有所降低。 开具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代征二手房交易税收,对于地税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业务。为顺利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徐州地税部门,大力深化国地税合作,先后完成了数据采集、设备安装、业务培训、压力测试、应急演练等各项前期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和大厅办税人员参加“营改增”操作业务培训,同时,实施“营改增”培训“直通车”,推行纳税人预约办税服务。此外,全面推行延时服务,实施先收后办。目前,系统网络运行稳定。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