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 江苏开出首张增值税发票

03.05.2016  09:57

  5月1日零时1分,无锡太湖皇冠假日酒店,在国税工作人员指导下,酒店前台服务员为住店旅客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公司的侯少鹏顺利开出一张“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省国税局局长胡道新介绍说,这张编号为41807834的发票,是我省实施全面营改增试点后开具的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营改增税制转换完成。有着悠久历史的营业税也由此退出我省税制的舞台。

  几乎与此同时,常州武进区的唐女士也在武进地税办税大厅,办理了全省首张不动产交易增值税发票开票手续。

  无锡太湖皇冠假日酒店开出的这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是一笔1376元住宿费,包含应收税额77.89元。侯少鹏说,公司和这家酒店有业务合作,以前出差住店只要提供公司名称就可以拿到营业税发票,这次新提供了公司税号等信息,拿到的是增值税发票,总费用没变,操作也差不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我们酒店是红利。”酒店总经理周继红说,改革后适用的是6%税率,因为外购商品、酒店扩建改造等支出可以抵扣,与营改增前比至少可以减少1%税费。他们不会因为营改增而调整酒店房价。

  省国税局货劳处处长夏敏告诉记者,增值税消除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比如生活服务业企业,其下游纳税人也可以因此而降低成本。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公司用侯少鹏这张发票,就可以抵扣77.89元增值税税款。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我省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截至今年2月,全省试点纳税人达49.5万户,累计减税615.7亿元。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我省共有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73.2万户纳入试点。截至5月1日16时,已有6561户纳税人拿到营改增发票47412份、金额18.86亿元、税额2.56亿元。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