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直通车】省旅游局积极开展《江苏省旅游条例》宣贯工作

24.02.2016  09:42

江苏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是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重要措施,是引领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制保障。

为推进全省旅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省旅游局积极开展宣贯工作,除了及时将条例单行本及宣贯方案印发各市旅游局(委)外,还组织力量编写、设计了作为学习辅导读物的《江苏省旅游条例学习问答》及宣传挂图,并将于近期印发全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