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我省全面部署新年政府法制工作

14.01.2015  10:45

  本报讯(记者 施为飞 实习生 王佳英)1月13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总结交流2014年全省政府法制、城管执法和仲裁工作,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2015年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于爱荣主持会议。
  徐鸣指出,2014年,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及城管执法、仲裁机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点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域5项改革举措,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发挥立法对改革和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徐鸣要求,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准确把握要求,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今年省政府1号文件要求,把政府法制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总体框架中谋划,更好地担当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更加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深入推进改革,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大力推动行政程序建设,加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
  于爱荣表示,2015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围绕“一个总目标”、实现“三个新作为”。“一个总目标”,就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及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2015年要为此开好局、起好步,打下良好基础。“三个新作为”:一是在牵头推进重大改革举措上有新作为。今年将在推进区域制度建设一体化、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行政复议应诉等领域,选择3至5个有难度但又确可突破的改革举措,由相应的市、县进行试点,省法制办予以跟踪指导。二是在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上有新作为。今年将对法制机构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合同等各类合法性审查职能开展综合调研,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意见,确保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作为。今年将加大整合省、市、县三级法制资源的力度,在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考核创建、基层队伍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互联互动,协力探索载体建设和机制创新,争取打造10至15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