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19.12.2017  21:40
苏财教〔2017〕201号

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知》(苏财规﹝2017﹞15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地区及金额见附件),相应增列2017年度“群众文化”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09)。 

  请有关地区财政局、文广新局尽快将专项经费下拨至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使用专项资金。对存在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挪用专项经费等问题的地区,一经查明,将停拨省级补助经费。 

     

  附件:1. 2017年度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16年度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