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省社科基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及资金的通知

28.12.2017  03:33
苏财教〔2017〕244号

有关高校、研究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省委宣传部审核同意,现将2017年度第三批省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列你单位2017年度“社科基金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6060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17年第三批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费包括:15家省重点培育智库第二个建设年度经费、2017年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课题资助经费。 

  二、智库项目资助标准:15家省重点培育智库第二个建设年度经费按照考核评估等次核拨,其中:江苏省苏科创新战略研究院等4家智库为优秀等次,每家拨付60万元;气候与环境治理研究院等8家智库为良好等次,每家拨付50万元;创新型城市研究院等3家智库为合格等次,每家拨付40万元。 

  三、2017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实施的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补助经费234.4万元。 

  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社科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第三批省社科基金项目及资金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