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省级文化发展专项经费的通知

28.12.2017  03:33
苏财教〔2017〕229号

  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厅文化发展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苏财教〔2017〕9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相关省直单位及市县财政部门的申请,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第三批省级文化发展专项经费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列2017年度“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79902),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 

  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第三批省级文化发展专项经费安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