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县以上政府都将有法律顾问

19.02.2016  09:46

  昨天,省政府召开依法行政工作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江苏要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此外,《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5项省政府规章力争年内出台。

   年底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今年,江苏将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省法制办副主任高建新介绍,在省层面,决定成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负责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在今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全部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需要形成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聘请一定数量的专家、律师协助法制机构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他介绍,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为政府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个案审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政府相关决策的事项、背景、决策的内容、行政措施,要向他们公开,他们享有一定的知情权。另外,他们还享有参与权,在政府决策立法的调研、论证、评估环节上,给予意见、建议。在重大决策立法推进、案件办理中,是否依法执行,他们也有监督权。

   5项省政府规章力争年内出台

  高建新表示,从去年9月起,省政府法制办向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了关于征集201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广泛听取和收集省有关部门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陆广文则介绍,年内出台的省政府规章项目是“四加一”,包括《江苏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管理办法》《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

  另外,省法制办法制协调处处长邢丽说,今年还将选择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这些项目,进行第二批试点。现代快报记者 赵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