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泉山区“234”工作法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08.06.2017  11:02

近日,徐州市泉山区司法局召开标准化建设专题会议,提出“234”工作法,推进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出实效。

一是“2个到位”巩固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到位,开展业务培训、理论测试、实践交流,使工作人员达到“三懂、四会”,即懂政策方针、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办理案件、会管理服务、会做群众工作、会撰写公文和网络平台操作。人员管理到位,实行综合目标责任制规范管理,制定统一业务工作标准,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例会,每季度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出台《司法所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等制度,评定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等次依据。

二是“3个强化”提升所务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考勤、奖惩、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强化目标管理,实行综合目标责任制、所务公开制、问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强化文书制作,对人民调解实行标准的“一案一卷”,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一人一档”。

三是“4个统一”完善基础设施。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悬挂司法所标识标牌,达到“一所一徽一牌”。统一办公设备,为每名司法所工作人员配齐电脑,每个司法所配备照相机、传真复印一体机、社区矫正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矫务通等业务装备。统一证牌制度,制发工作证、岗位公示牌,做到规范管理、亮证上岗。统一财务管理,局机关统筹司法所日常财务开支,真正从人、财、物上达到司法所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