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沛县社区矫正中心“三强化”打造实战平台

07.06.2017  22:54

今年以来,沛县司法局按照省市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打造具有实战能力一线实战平台。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 积极向县领导汇报,县长办公会专门会办研究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问题,及时划拨了600平方的办公用房,投资二十余万进行了整体装修。社区矫正中心设有监管室、报到室、入解矫、训戒、图书室、心理咨询室、教育室等业务部门,为各司法所配备警用用电车、执法纪录仪,工作人员配发了制服;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电子定位,并采集头像和指纹,提高管控水平。

二是强化组织建设。 县委专门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升格为社区矫正管理局,副科级建制,为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公开招聘了20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派驻到各司法所,定期组织培训、考核、监督、指导,有效促进了矫正工作的良性发展。加上有关镇调配的8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现有专职社工28名,符合省、市关于专职社工与社区服刑人员比例不低于1:15的要求,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人员保证。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 为理顺中心与各司法所之间的工作关系、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中心的主要职责,建立了工作例会、请示报告、信息报送、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制定《沛县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沛县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印发《沛县社区对象定级分类管理办法》,组织人员编写分类教育资料,从社区服刑人员个人、家庭、社会三个层面,依托江苏省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再犯罪可能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划定管理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督管理方式、开展分类教育矫治,提高了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489名,解除矫正3114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75名,其中管制61名,缓刑280名,假释24名,暂予监外执行10名,无脱管、漏管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