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校面积小可利用地下和楼顶空间

22.05.2015  10:55

  省教育厅出台新规:

  小学生均图书不得低于30册、初中不得低于40册;必须配备实验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和舞蹈教室……昨天,省教育厅发布《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

  城市学校可利用楼顶地下空间

  教育厅介绍,标准中,很多条款要求都比以前高出不少,比如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实验室面积,美术教室、音乐教室以及音乐教室面积等。

  “这也是考虑到江苏教育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很多标准的设置比全国的标准都高出一截。”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马斌处长介绍,比如生均面积,小学不得低于23平方米、初中不得低于28平方米,老城区小学不得低于1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3平方米;除宿舍以外的生均校舍面积,小学不低于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9平方米。

  这么高的标准对于城市里的部分小学来说,达标压力不小。不过《标准》同时明确,对于城市学校用地紧张且无法扩展的,可在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利用地下或楼顶的空间。

  明年七成以上学校达标

  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介绍,按照目前的《标准》,我省大多数的中小学在师资配备、教育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

  “现有学校要一一对照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学校软硬件的达标建设。”朱卫国说,力争到2016年,全省70%以上学校达到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到2018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达到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记者王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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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下午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了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选用工作,《江苏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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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对学科组提出的初选意见进行充讨论,投票决定选用结果。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应该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中途不得更换。出现严重违反选用程序规定的,课前没有按时到书的,与教育部审定内容不一致等情形之一,要重新选用教科书。记者王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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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