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金湖县司法局“四勤”推进标准化工作

24.08.2017  10:54

今年以来,金湖县司法局在推进标准化建设中坚持“四勤”,确保起点高、落实快、效果好。目前,省司法厅印发的42项工作标准该局已全面实施,其中16项已完成。

一是勤学习。通过分管领导学、具体科室学、实施负责人学等形式,对省厅已印发的标准模板进行学习,同时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等进行培训,使其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标准要求,从而在思想上对标准有一个新认识。

二是勤思考。先后组织两次讨论交流会,对照省司法厅模板,相关科室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近20条,已由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解决。

三是勤创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调处中心是省市标准化工作联系点,该局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为抓手,积极鼓励创新做法,特别是一直以来本县在省市有影响、有位置的工作,积极制订相关标准,向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推介。

四是勤总结。对在实施过程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工程、全域调解工作等。该局针对非正常死亡案件调处,联合县公安局出台《金湖县非正常死亡案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推进了此类案件的及时有效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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