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金湖县“五个建设”推进标准化工作

07.09.2017  03:12

金湖县司法局在推进标准化工作过程中,通过 “五个建设”,以示范化效应全面落实标准化要求。

一是法治宣传工作标准化注重“两个中心”建设。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县司法局主动与县二中联系,建设地址放在县二中,目前已设计出图纸,下一步将组织协调教育、检察院、法院、公安、关工委、团县委等相关部门,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注重“案件质量”建设。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对近几年的案件质量建设进行总结,特别是围绕办案全流程进行认真梳理,从受理、办案、回访、立卷到质量评查,形成标准化流程,从而更好地指导和推进法律援助办案。

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化注重“全域机制”建设。5月份,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公安、人社、住建等16个单位出台《关于推进“全域诉调”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确立多方联动、优势互补、广泛参与、和谐共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全域调解”机制建立以来,已联合化解矛盾纠纷22起,其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4起。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标准化注重“延伸工程”建设。利用该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契机,县司法局主动与县旅游局对接,制订《金湖县法律服务工程向旅游行业延伸实施方案》,并拟在辖区内4A级荷花荡景区、柳树湾湿地公园景区等建立“法律事务室”,通过优质服务提升该县旅游城市品味。

五是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标准化注重“修复工程”建设。在全市率先推行“社区服刑人员损害修复工程”,并在犯交通肇事罪人员中试行。通过抓好先期调查研究、做好工作研判、引入心理专家辅导等,不断消除社区服刑人员心中障碍,让他们主动与社会和他人接触、交流,真正在社区矫正期间能够从思想上、心理上和行动上脱胎换骨,健康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