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富民增收工程总盘子

08.09.2017  15:48

沭阳县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落实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的通知》精神,主动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要求将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富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并以县委文件细化下来。日前,沭阳县委县政府印发《沭阳县城乡居民富民增收实施意见》,并经十二届县委第38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富民增收工程总盘子,让人民群众通过公共法律服务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意见》要求县司法局,从六个方面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贯彻落实“聚焦富民”措施。一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县司法局成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全县实战化服务的中枢;推进“所、所”对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的摆渡功能;要求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加强对群众需求的收集,及时传递至乡镇(街道)服务中心。二是定期发布生活法律风险提示。通过12348网上平台、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定期发布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物业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帮助群众防范风险。三是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工程”。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与困难弱势群体以及农民工讨薪,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由法援中心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四是提供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建立诉调、公调、交调等对接机制,并在500户以上居民小区建立调解工作室。五是坚持精简便民原则。减少公证证明材料,减免办理公证费用,县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年满80周岁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公证费用减半,对于低保与其他困难弱势群体办理公证事项也适度减免公证费用。六是组建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参加的12348法律服务大队。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公证调查取证、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医院、学校、工地及人员聚集区设立一批法律诊所,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