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积极稳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27.05.2015  13:27

      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南京市近日下发通知,对全市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作出统一部署,积极稳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针对该市外来务工人员众多、接受随迁子女入学压力较大的特点,南京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由各区做好属地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一是各区应进一步挖掘公办学校接纳潜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扩大学校办学轨制、增加班级、启用义务教育阶段新建校等形式,提供足额的公办学位,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的需求。通知明确要求,各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随迁子女当年新生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新生人数。接受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最大班额原则上不得突破45人。

  二是满足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暂住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各区教育局在接到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后,做好登记,待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随迁子女继续在我市参加小升初报名入学,原则上由小学就学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应及时对外公布报名登记时间、地点、程序和方法,同时设立服务和咨询电话,便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四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同样享受免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的政策。任何学校不得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