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首次开展跨部门协同监测 盐城市严把网络“年货节”食药安全

08.02.2018  12:21
  本报江苏讯   (实习记者臧妍)   1月19日~29日,江苏省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年货节”网络促销监测行动,这也是盐城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运行后首次开展的跨部门协同监测活动。   近日,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陆续拉开“年货节”系列活动的序幕,网络销售平台以其强大的货物供应链,让百姓足不出户就可选购到各地特色美食、保健食品、家用医疗器械等等。但在享受线上便捷购物的背后,却隐藏着质量难以保证、网民难以维权、监管难以到位等诸多问题。为有效评估促销期间网络集中促销行为市场风险,加强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盐城市食药监局加强春节期间网络销售“三品一械”产品质量监管。   2018“年货节”网络市场定向监测是盐城市食药监局和工商、物价等部门针对网络集中促销,尝试开展的一次联合网络执法行动。监测范围为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四大平台中的盐城企业网店,重点关注“年货节”主题食品(含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类商品的145个网店主体。盐城市食药监局主要监测经营者是否对商品的性能、质量等作虚假宣传;是否存在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监测主要依托市工商局“江苏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和“盐城市网络市场定向监测”软件进行。   据盐城市食药监局稽查处处长树长春介绍,本次监测行动一是多部门联合,发挥合力,工商网监部门提供具体单位相关信息,食药监部门针对产品本身进行监测;二是网络问题网络解决,本次监测活动是专门针对网络经营发起,监测行为也是通过网络进行;三是覆盖范围广,以往的监测,都是各县(市、区)独立进行,这次实现了对全市相关网络食品经营单位的监测;四是即时监测,以往类似监测多为事后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局部进行查处,本次监测在电商平台促销的时候实现同步监测。   通过监测发现,淘宝舟子平价食品特营店销售的欣脑欣牌α-亚麻酸清脂软胶囊为保健食品,适宜人群应为血脂偏高者,而页面标注适宜人群为成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规定。京东汇康保健食品专营店销售的番石榴三降茶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页面说明主要功效为辅助降血糖,涉嫌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等。这些涉嫌违法行为已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   近年来,盐城市食药监局始终重视新业态下互联网涉食涉药行为的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作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点,5年来,盐城市食药监局持续开展打击互联网制假售假专项整治行动,已查处了多起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药械产品的大要案。2013年,盐城市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办了“4·26”周某等人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兴奋剂假药案,案值2500多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2014年查办了“5·6”田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玫琳凯等知名品牌化妆品案,涉案货值5000多万元;2015年,查办了“4·25网络销售假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案”,货值2400余万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2016年,查办了“5·16”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货值达5000多万元,捣毁售假窝点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盐城市食药监局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同时该局广泛提示消费者,投诉举报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产品实物或包装照片、购买记录等。举报网购食品应向网络第三方平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最好附有相关的第三方平台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详细名称和地址的网页截图,以便于监管部门及时进行查处。                               (中国医药报,2018年2月8日,2版)   http://epaper.cnpharm.com/zgyyb/html/2018-02/08/node_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