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闻广播网:网售医疗器械须具备线下实体店!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01.03.2018  17:31
  国家食药监总局于去年12月发布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今日(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核确认在其平台入驻的企业具备线下实体店,网络销售企业应当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近年来,门类多样,形式各异的医疗器械在网络上销售日趋活跃,与此同时,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时有发生,网络销售也给监管造成了难题。   此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出台,首次规定了网售医疗器械须有实体店支撑,将严格遵守“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没有医疗器械合法经营资质,在网上私自经营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将被纳入监管。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副调研员石玉如说:“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核确认在其平台入驻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对不按规定建立并执行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网络销售或者暂停提供、相关网络交易服务。”   而在监管的执行上,《办法》也明确了各级单位的职责和分工,针对网络销售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点,省市级单位成为监管工作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并有不同侧重。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副调研员石玉如认为,《办法》的实施将从源头上给网售医疗器械加上一把“安全锁”,她说:“完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有关法规,是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断规范经营行为、能够让老百姓在网上购买医疗器械时更加放心,安心。”                               (江苏新闻广播网,2018年3月1日)   http://www.ourjiangsu.com/a/20180301/1519891172602.s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