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橱窗上乱张贴最高罚1000元 南京开出首张罚单

01.05.2015  16:36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1日从南京城管获悉,因在玻璃橱窗上乱张贴,南京六合中鑫路上一家超市被南京化工园城管罚款1000元。这是新版《南京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后,城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5月1日是《南京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门前三包”)施行的首日。1日上午8点左右,南京化工园城管执法大队葛塘中队的执法人员在中鑫路上巡查时发现,路边的一家超市玻璃橱窗上有“烟花、爆竹”字样的张贴,违反了“新门前三包”第十条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随即上前找到了该超市的负责人陈某,告知陈某“新门前三包”第十条一款规定建(构)筑物及设施的外立面应当整洁、完好,立面及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否则将面临罚款。随后执法人员要求陈某立即清理其超市玻璃橱窗上的宣传张贴,陈某以“我在自家的橱窗里面张贴”为由拒接清理宣传张贴。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之前也曾多次向陈某宣传玻璃橱窗内不得乱张贴,陈某均以“在自家玻璃橱窗里面张贴”为由,对于执法人员的宣传不予理睬。鉴于陈某不予配合的态度,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向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11点半前将其超市玻璃橱窗上的宣传张贴清理干净。当天上午12点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中鑫路这家超市进行核查时,发现陈某并没有将玻璃橱窗上的张贴清理干净。执法人员随即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的规定对陈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将橱窗上的张贴清理干净。

  据介绍,玻璃橱窗上的张贴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此前,只有在公共场所张贴小广告可以处罚。对于店家在玻璃橱窗内张贴则没有罚则。因此,很多店家都会在玻璃橱窗内进行宣传张贴,远远的看上去东一块西一块的很不美观。“新门前三包”的出台明确建筑物外立面及玻璃橱窗的具体标准,让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朱秀霞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