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首张橱窗内乱张贴罚单 违反新门前三包

02.05.2015  11:40

  晨报讯(通讯员 高庆 史春莉 记者 李立立)因在玻璃橱窗上乱张贴,昨天,六合中鑫路上一家超市被南京化工园城管罚款1000元。据悉,这是《南京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后,城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5月1日是《南京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的首日。上午8点左右,化工园城管执法大队葛塘中队的执法人员在中鑫路上巡查时发现,路边的一家超市玻璃橱窗上有“烟花、爆竹”字样的张贴,违反了“新门前三包”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随即上前找到了该超市的负责人陈某,告知陈某“新门前三包”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构)筑物及设施的外立面应当整洁、完好,立面及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否则将面临罚款。随后执法人员要求陈某立即清理其超市玻璃橱窗上的宣传张贴,陈某以“我在自家的橱窗里面张贴”为由拒接清理宣传张贴。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之前也曾多次向陈某宣传玻璃橱窗内不得乱张贴,陈某均以“在自家玻璃橱窗里面张贴”为由,对于执法人员的宣传不予理睬。鉴于陈某不予配合的态度,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向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11点半前将其超市玻璃橱窗上的宣传张贴清理干净。

  当天中午12点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中鑫路这家超市进行核查时,发现陈某并没有将玻璃橱窗上的张贴清理干净。执法人员随即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陈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将橱窗上的张贴清理干净。陈某顿时傻眼了,不仅要清理玻璃橱窗上的宣传张贴,而且还要缴纳1000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介绍,玻璃橱窗上的张贴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此前,只有在公共场所张贴小广告可以处罚。对于店家在玻璃橱窗内张贴则没有罚则。因此,很多店家都会在玻璃橱窗内进行宣传张贴,远远看上去东一块西一块的很不美观。“新门前三包”的出台明确建筑物外立面及玻璃橱窗的具体标准,让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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