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9.03.2016  10:30

  提名张敬华为副省长人选

  到会作拟任职发言

  3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南京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向会议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长石泰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说明。根据中央决定,提名张敬华为副省长人选。张敬华到会作了拟任职发言。曹卫星已调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向本次会议提出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要精神。

  本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江苏省价格条例(草案)》《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上述两个条例草案经常委会初次审议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委员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协商,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省人大法制委进行了统一审议。会上,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副主任委员王腊生分别作了两个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受主任会议委托,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陈继福向会议作了说明。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受省政府委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正邦、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汤建鸣、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分别向会议作了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定之、张卫国、蒋宏坤、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参加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列席会议。记者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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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

  现在

  (草案)

  婚假:13天

  产假:128天

  护理假:15天

  婚假:3天

  产假:98天(不符合晚育的)

  晚婚假:13天

  晚育假(只享受一次):128天

  护理假(只享受一次):10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昨天首次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我省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并取消晚婚晚育假。规定婚假13天;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方产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30天,一共128天;男方护理假延长5天,共15天。此外,草案还明确了“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前提下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三种情形。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据了解,《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2年12月1日施行,经2004年6月17日、2014年3月28日两次修正。我省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全省累计少生育4000多万人,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但随着人口增长情况变化,老龄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劳动力资源减少、社会赡养系数提高等问题的不断凸显,在平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基础之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势在必行。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生育政策以及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也就是说,江苏省将全面实施“二孩”政策。

  三种情况下可生育“三孩

  如果一对夫妻已经有两个孩子,是否可以再生育第三个孩子?记者注意到,草案对这种情况也作出了明确。草案坚持遵循宽严适度、增进家庭福祉的原则,兼顾再婚夫妻个人生育数与合计子女数,允许再婚夫妻至少可以生育一个共同子女,充分体现对再婚夫妻的关怀。同时,适度放宽了对病残儿家庭生育的限制性规定。《条例修正案(草案)》在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前提下,规定了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三种情形,即“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有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婚后未生育的;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另外,草案还取消了对申请再生育者的年龄限制,拓宽了再生育者申请的受理范围,由向女方户籍地申请改为可以向一方户籍地提出申请。

  女方产假拟延长至128天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可在地方性法规中保留延长婚假的指导建议,江苏省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取消了“晚婚生育”和“可以延长婚假”的规定。也就是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都将享有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一共13天。条例修改案(草案)中还增加了男方护理假时间,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方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一共12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生二孩也享受128天产假

  此外,记者了解到,此前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即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和生育津贴,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而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今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甚至三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产假,男方也有15天的护理假。记者黄欢

  审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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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摊贩须张挂健康证明

  不挂证明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昨天,《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称《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删去了原条例中对食品小作坊“是指取未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定义,并提出鼓励、扶持本地历史悠久的食品小作坊传统特色食品生产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

  食品小作坊不再指“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草案》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定义作了修改,条例所称的食品小作坊主要是指“具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但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而此前条例中“食品小作坊是指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被删去;而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

  有委员提出,食品小作坊大多分布在城市居民区、城郊接合部、农村居民点,其生产经营的状况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最为熟悉,因此建议《草案》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一处后增加了“征询食品小作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鼓励、扶持传统特色食品生产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改善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环境,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草案》新增一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建设特色食品街区,为食品摊贩经营提供统一摊位,并提供水、电、垃圾处理等便利”。

  记者注意到,《草案》还首次提出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减免场地租金、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支持富有地方传统特色、满足群众需求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鼓励、扶持本地历史悠久的食品小作坊传统特色食品生产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

  此外,《草案》还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与执法能力的培训,提高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水平;组织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食品安全培训,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诚信教育;相关食品行业协会制定食品行业规范,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未张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且拒不改正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由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与老百姓息息相关,《草案》中增加了相应的条款,明确了“食品摊贩未按照规定张挂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规定“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情节严重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有委员提出,原条例对被吊销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作了“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小作坊作生产加工活动的规定,期限太长,比一些正规企业还严格,此次《草案》也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变为“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记者黄欢

  审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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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修造行业

  列入高危行业监管

  昨天,《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审,条例(草案)明确了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将船舶修造行业列入高危行业进行监管。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05年颁布施行,至今已有十余年,制定新《条例》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需要。目前全省49.5%的乡镇(街道)安监机构没有独立运行,平均每个乡镇(街道)配备有编制的专职人员只有1.59名,人均监管250家企业,并且基层安监队伍普遍不够稳定,任务重、压力大、待遇差、保障低导致人员流动性很大。

  “昆山安全事故发生后,园区问题,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得到重视。省政府对园区安全管理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门有文件作了规定,对执法、监管做了更细化的要求。这一做法走在全国前列。”记者注意到,此次条例强化了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生产职责,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园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省级以下开发区(园区)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支持、督促、检查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开发区(园区)派驻机构,负责开发区(园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实行综合执法的开发区(园区)可以由综合执法机关内设专门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此外,条例还将船舶修造行业列入高危行业,“此前矿山、金属冶炼、危化品、建筑施工四个为高危行业,现在增加了船舶制造业。高危行业危险程度高,容易引发事故,而我们江苏又是造船大省,船舶修造这个行业本身的危险程度很高。隐患、作业的种类很多,容易引发事故。现在船舶修造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更高,安全投入包括风险抵押金,要求更严。”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苏斌说。记者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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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