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去年调处纠纷46万件 今年提质增效

03.02.2016  12:21

  新华网南京2月2日电(虞启忠 张全连)2月2日上午,江苏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立足解决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会议表彰了“十二五”时期监狱戒毒系统先进典型、2014—2015年度全省优秀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围绕让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为“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2015年全年调处纠纷46万件,法律援助惠及78.1万人

  柳玉祥介绍,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服务成效进一步显现,“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完成,全年调处矛盾纠纷46万余件,监狱戒毒场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违法犯罪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法律援助惠及78.1万余名困难群众。

  2016年江苏司法将提质增效,推动“四个全覆盖”升级

  2016年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365”工程达标年、“七五”普法启动年、信息化建设推进年、队伍“三化”建设提升年。柳玉祥强调,要紧扣提质增效,推动“四个全覆盖”体系提档升级。突出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按照“前台一个窗口、后台一体服务”的要求,建好县乡村三级实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揽子服务。拓展12348网络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实现与110、12345热线的联动以及与手机、执法终端的连接,形成实体和网络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格局。按照目标精确、要素齐全、务实管用、群众满意标准,研发一批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产品,真正把“固化的法律条文”转变为“温暖的法律服务”,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突出人民调解在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乡镇(街道)、村(居)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98%、95%、70%。加快推进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人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制度,年内完成初次等级评定工作,提升调解队伍职业化水平。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构建“三型”普法模式,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搭平台、建机制、开菜单,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建设并整合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资源,做优做强“法润江苏网”和“江苏网络普法联盟”,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通过网络平台以案释法。认真落实省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法治宣传教育5个创设性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点运行工作,实现“七五”普法良好开局。突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实效性。加强信息核查和数据共享,集中开展不假外出、脱管漏管专项整治“天网行动”,确保人员在管在控。推进省辖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控制网”、“定位控制网”、“视频控制网”和“数据控制网”四网融合的动态管控教育平台,实现在线执法管理、教育帮扶。积极实施矫正工程,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渠道,提高矫正质量。深化安置帮教和互帮共建机制创新,在省辖市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指导站建设的基础上,试点开展监狱安置帮教工作站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监狱、律师、司法鉴定制度改革

  同时,柳玉祥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监狱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八)(九)有关限制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深入推进监狱执法领域改革,制订完善我省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施意见。引进专业力量和社会资源,加大对服刑人员心理、行为矫治力度。完善监狱机关刑罚执行权力清单,落实狱务公开实施方案。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快制订我省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推动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出台,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工作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的衔接协调机制。加强鉴定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司法鉴定资质评估和司法鉴定人诚信评估制度,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