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03.02.2016  18:39

 

 

 

2月2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立足解决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会议表彰了“十二五”时期监狱戒毒系统先进典型、2014—2015年度全省优秀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围绕让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为“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柳玉祥指出,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服务成效进一步显现,“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完成,全年调处矛盾纠纷46万余件,监狱戒毒场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违法犯罪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法律援助惠及78.1万余名困难群众。 发展思路日益清晰。 大力推进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形成了以“四个全覆盖”、“四大体系”为路径、以现代监狱建设和戒毒转型发展为载体、以基层基础建设“365”工程为支撑、以队伍“三化”建设为保障,具有江苏特色的司法行政事业发展道路。 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全省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基本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1.3%的村(社区)设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12348平台功能不断完善,监狱戒毒会见室等文明执法窗口建设稳步推进,网上网下、线上线下、“7×24”的全方位、全天候服务格局基本形成。深入开展“法润江苏·德法同行”专项活动,共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9100余场次、服务帮扶困难群众近45.5万人次,在全社会叫响了“12348·法润千万家”的服务品牌。 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出台了人民调解法实施后的全国首部地方性人民调解条例。提请省委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联合有关部门下发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意见等改革文件。制定狱务公开实施办法。完成11家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任务,深化戒毒模式创新,推进以“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为核心的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 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实施基层基础建设“365”工程,推进实战化和局、所、站一体化建设。基本完成“2+1+N”一体化智能平台整体功能开发,初步构建了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实战勤务、督导评估的实战化勤务模式。全省监狱80%的监区基本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 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创新推动队伍“三化”建设,形成以标准管理、分级管理、职业管理为重点的建设路径,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得到省委充分肯定。部署开展“人民满意先锋岗”创建和青年“创客行动”,队伍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

柳玉祥要求,2016年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365”工程达标年、“七五”普法启动年、信息化建设推进年、队伍“三化”建设提升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着眼提质增效、调整结构,进一步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改革创新、提高能力,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贡献力量。

柳玉祥强调, 要紧扣提质增效,推动“四个全覆盖”体系提档升级。突出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 按照“前台一个窗口、后台一体服务”的要求,建好县乡村三级实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揽子服务。拓展12348网络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实现与110、12345热线的联动以及与手机、执法终端的连接,形成实体和网络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格局。按照目标精确、要素齐全、务实管用、群众满意标准,研发一批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产品,真正把“固化的法律条文”转变为“温暖的法律服务”,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 突出人民调解在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 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乡镇(街道)、村(居)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98%、95%、70%。加快推进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人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制度,年内完成初次等级评定工作,提升调解队伍职业化水平。 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 构建“三型”普法模式,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搭平台、建机制、开菜单,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建设并整合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资源,做优做强“法润江苏网”和“江苏网络普法联盟”,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通过网络平台以案释法。认真落实省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法治宣传教育5个创设性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点运行工作,实现“七五”普法良好开局。 突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实效性。 加强信息核查和数据共享,集中开展不假外出、脱管漏管专项整治“天网行动”,确保人员在管在控。推进省辖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控制网”、“定位控制网”、“视频控制网”和“数据控制网”四网融合的动态管控教育平台,实现在线执法管理、教育帮扶。积极实施矫正工程,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渠道,提高矫正质量。深化安置帮教和互帮共建机制创新,在省辖市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指导站建设的基础上,试点开展监狱安置帮教工作站建设。

要深化结构调整,推动监狱戒毒教育矫治职能不断强化。强化教育改造在现代监狱建设中的中心地位。 把教育改造作为硬任务纳入现代监狱建设考评体系,强化现代矫正技术运用,探索形成教育、管理、劳动在监狱工作中的科学结构,提升罪犯改造质量。健全完善监狱内外安全标准,完善监狱安全防控等级相应管理机制,促进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常态长效。加快建设数字化监狱,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监狱智能管理平台,推进指挥中心规范化达标建设,以信息化加快构建现代警务管理模式,提高监狱一线实战能力。 加快构建“大戒毒”工作格局。 着力强化安全管控和场所管理,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区域化网格化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推行差异性管理,根据不同的阶段落实分级处遇,不断激励戒毒人员戒治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四期三分两延伸”各阶段的内容,丰富戒治形式,优化矫治手段,引入专业戒治力量。加快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康复戒毒和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工作的有机衔接,确保本省解戒人员当年后续照管率不低于80%。

要着力补齐短板,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协调发展。以信息化建设补齐基层能力不强的短板。 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大数据库,加强对各类数据的梳理,强化系统内外信息共享。加快市县乡三级平台运行步伐,实现四级平台的全面联通、全线运行。推动在县级层面全面实行“1+4”分析研判机制和“2+4”勤务模式,加快局、所、站的一体运作,通过纵向压缩层级、横向整合职能,提升基层实时监测、动态感知、科学预警、联动处置的能力。 以社会组织培育补齐基层力量不足的短板。 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步伐,弥补司法行政专业力量、专门手段的不足。健全孵化培育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畅通对接渠道,放大司法行政服务管理质效。 以标准化补齐法治保障不完备的短板。 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刑罚执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司法行政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分门别类制订行业管理、执法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压缩执法自由裁量“弹性空间”,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要坚持改革创新,实现事业发展活力充分涌流。深化监狱制度改革。 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八)(九)有关限制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深入推进监狱执法领域改革,制订完善我省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施意见。引进专业力量和社会资源,加大对服刑人员心理、行为矫治力度。完善监狱机关刑罚执行权力清单,落实狱务公开实施方案。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快制订我省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推动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 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动《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出台,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工作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的衔接协调机制。加强鉴定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司法鉴定资质评估和司法鉴定人诚信评估制度,实行鉴定人负责制。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