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确立生态文明制度规章

26.02.2016  13:56

  新华报业网讯 25日上午,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的亮点和相关内容进行解读。“解读”表明,严格法治已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着力点,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已经成为全省环保执法部门的自觉共识。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会议全面确立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规章,“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污染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省。

  大幅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征收政策;全面实施扬尘排污收费,推进大气排污权交易;试行上下游“双向补偿”;在全省两万多家排污企业开展环保信用评价……近年来,我省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迈开实质性步伐。与此同时,我省坚决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部署,强力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生态环境秩序得到整体性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彰显江苏特色的环保法规先后出台。尤其是2015年以来,我省综合使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多项新手段,依法惩处了一大批环境违法案件,全力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记者施琛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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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