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建设江苏人民的美好家园

26.02.2016  11:33

   罗志军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引领,彰显新江苏建设“环境美”的目标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深刻回答了什么是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提供了科学指南。总书记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把实践经验、规律性把握上升为理论学说,形成了科学的理论框架。在使命担当上,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们党的行动纲领,作为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融入治国理政蓝图。在奋斗目标上,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在发展理念上,把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引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在方法路径上,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制度保障上,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为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作出系统的顶层设计,以严格的法度和规矩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历史自觉和生态自觉,体现了对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深远谋划,对促进公平正义、增进民生幸福的认识升华。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学习,悟透精髓要义,掌握这一有力思想武器,用以指导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十分关心,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大之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向江苏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其中一项就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明确要求我们把生态文明作为“两个率先”的重要标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省工作的重点任务。2014年12月考察江苏期间,总书记殷切希望我们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把“环境美”作为重要的目标内涵,并强调经济要上台阶,生态文明也要上台阶,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注入了强大动力。

  江苏历来高度重视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摆在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把可持续发展确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新世纪初又明确了建设生态省的目标,并把环保优先、节约优先作为江苏发展的重要方针。2007年太湖蓝藻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我们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提出铁腕治污、科学治太,制定实施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集中各方力量,加大有效投入,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省委召开十一届十次全会,明确把“生态更文明”作为“两个率先”的新内涵、新标准,把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作为“八项工程”之一,专门出台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六大行动”。启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出用五年时间完成所有自然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这一民心工程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2011年底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进一步把“生态更文明”列入全省总的奋斗目标,把生态环境指标列为《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的核心指标,努力使生态文明成为江苏发展的重要品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引领,特别是按照总书记对江苏的重要指示要求,展开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布局。2013年省委召开十二届五次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对生态文明建设要认识再深化、目标再提升、措施再加强,将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六大行动”拓展为“七大行动”。2014年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对新江苏建设“环境美”的实践内涵作了明确,并提出具体要求。随着这些新部署的展开,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在全国率先颁布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作出顶层设计、明确目标方向。

  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建设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空间管控上,率先制定出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并划定生态红线,全省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22%以上。产业发展上,形成“三二一”现代产业结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和占比加速扩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资源利用上,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与2010年相比,单位GDP能耗下降22%,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下降了33%。污染治理上,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PM2.5年均浓度值逐年下降,太湖治理连续8年实现“两个确保”,城乡环境整治覆盖率达到95%。生态建设上,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2.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2.7%,率先实现省辖市国家园林城市全覆盖,建成国家森林城市5个。全省绿色发展指数从2010年的60.5提高到2014年的76.4,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37个、占全国的1/3,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抽样调查满意率达86.5%。这些成绩,既有可靠的数据支撑,也有可观可感的鲜活例证,反映了统计指标与老百姓感受的总体一致,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建设成效的总体一致,实实在在地增进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坚定了我们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信心。

  在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色,需要在今后继续加以坚持和发扬。始终保持高度的生态自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事关长远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在全省强化形成鲜明工作导向。始终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与时俱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定位,率先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体系,实现各项工作的全面有序展开。始终坚持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抓手,聚焦重点关键环节和突出矛盾问题,开展系列行动,确保了各项工作都能够抓得起来、推得下去、见到实效。始终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始终坚持以群众实际感受为评价标准,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下大力气攻坚,务求见到实效,使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在广泛群众基础之上。

  现在,我们已经迈上“十三五”发展的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也进入了新的阶段。有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指引,有历届省委、省政府多年打下的坚实基础,有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江苏一定会赢得永续发展的光明未来。“十三五”期间,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总的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展现新江苏“自然环境之美、景观风貌之美、文化特色之美、城乡协调之美”交相辉映的“环境美”现实模样,确保如期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努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省。

  战略上,要把握江苏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加强系统谋划,把握目标定位,久久为功、稳步推进。新江苏的“环境美”覆盖面广、要求高,包括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等。要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立足江苏发展的新阶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实践,力争实现两个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目标:一是环境拐点争取早日到来。按照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构成一个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形”曲线,江苏人均GDP已经达到1.4万美元,有望进入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期,也就是绿色增长期。“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是必须守住的底线,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性好转拐点的早日到来则是更高担当。我们要更加坚定不移地做到“三个决不”: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决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幸福为代价换取当代人的“富足”。二是绿色发展成为鲜明优势。实践使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势就是发展优势。江苏由于自然资源禀赋的限制,客观上生态环境容量是制约发展的突出短板。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充分利用这种倒逼压力,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率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凤凰涅槃,使绿色发展成为江苏继续走在前列的鲜明优势和品牌,不仅对江苏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在全国也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在新常态下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革命”作为突出任务,真正让绿色成为新的增长点和竞争力,让江苏发展包含更多的生态质量。

  战役上,要抓住关键点,组织攻坚战,打好歼灭战,争取生态文明建设的更大主动。日前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我省生态文明改革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今后两年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行动,就是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组织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重点工程,为建设“环境美”的新江苏提供坚实保障。重点要达到四个阶段性目标:一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特别是在群众感受最深的大气、水、土壤等质量问题上有明显好转;二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节能减排走在全国前列,夯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基;三是生态系统保护明显加强,以山水林田湖为重点,加强系统修复与保护,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四是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着力避免环境公害事件,确保安全度过环境风险高发期,保证生态总体安全。这个行动方案,明确了近两年的目标任务,目的是要引导各个方面从眼前抓起,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一个一个骨头地啃,一步一个脚印地干,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最终确保“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点,努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实质性转变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攻坚,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好转。

  第一,降雾霾、增蓝天。清新空气不仅是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最强烈的愿望,也是一个地方环境竞争力最直观的体现。要坚持多方面齐抓共管,多领域协同并治,坚决把雾霾降下来,让良好“气质”多起来,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更大力度降煤、控排、禁烧,减少污染源。降煤,主要是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着力实施电力行业煤炭等量替代、非电行业减量替代,推动煤炭清洁使用,更加注重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应用。控排,主要是严格控制各类废气尾气和扬尘排放,严格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工程,全面推行“绿色建造”、“绿色施工”。禁烧,主要是禁止秸秆焚烧,严格落实全面禁烧的措施,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机械化收储水平,拓展秸秆利用渠道。

  第二,保清水、治污水。江苏因水而美、因水而兴,保护好水环境就是保护发展的命脉。要坚持不懈地把水环境保护好治理好,让碧波美景不仅在太湖重现,也要在全省放眼可见。一是清水量不减。采取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和手段,对良好水体实行清单式保护。把建设规划和水体保护规划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原有水系,保护好水乡风貌,真正“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二是污水必处理。污水未经处理达标不能排放,达标排放也要控制总量。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整治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加强入江入海入湖河流和排污口整治,大幅度削减入水污染物总量。加大城市黑臭河道的整治力度,建设海绵城市,推进雨污分流。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新一轮太湖治理行动计划。三是饮水保安全。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建立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安全屏障,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稳定优质的放心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保护好看不见的水源。

  第三,护净土、治脏土。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不易被发现,处置不好就会成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隐形杀手”。要抓紧制定实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土壤环境综合监管,防控污染土壤风险,保一方净土、护人民健康。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对偷排偷埋行为铁拳重击,对处置能力不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的地区,坚决实行区域限批。加快提升工业“三废”处置能力,推进处置专业化、科学化。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和修复,修复的土地主要用于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再次开发利用和流转。要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四,守红线、善留白。从人多地少的省情实际出发,切实把握好开发与保护的平衡点,统筹谋划国土开发、产业布局、人口分布,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控制开发强度,节约集约开发,更多地为生态建设留白,决不能突破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极限。关键要严守三道红线:一是生态红线。全面落实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红线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原则,调整优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确保生态红线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22%。二是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三是城镇开发边界红线。根据生态红线和耕地保护红线,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这三条红线是江苏生态文明空间管控的高压线,不允许突破。沿江地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一手抓沿江生态岸线保护,一手抓产业转型升级,腾出高端产业和生态建设的空间。沿海地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产业要进园区、园区要规模发展、环保设施要优先配套。要切实加强沿江和沿海地区生态修复,组织实施生态屏障建设、湿地保护修复、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打造绿色走廊、彰显江海风光。

  第五,重建设、广增绿。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我们不能只向自然索取,也要向自然投资,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值。要系统推进生态建设,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要深入挖潜拓展造林增绿空间,沿路两边空的地方抓紧补绿、绿化质量不高的进行树种优化和林相改造,产业优化升级中腾出的厂房、工地拿出一些种树添绿,矿山废弃宕口推进复垦覆绿,利用城市建设中的空余空间见缝插绿,让绿色嵌入生产、生活。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要切实加强自然湿地保护,积极开展退化湿地生态修复,严格禁止无序围垦和填埋,充分发挥湿地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抓根本、转方式。生态问题本质上是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同衍生的问题,治本之策还在于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要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产业结构调整要突出调绿导向,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进绿色清洁生产,推动建立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发展体系。加强项目环评上的源头管控,提前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坚决关停高耗能、高排放的污染企业。推进资源高效利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反对铺张浪费、过度包装和奢华消费,倡导绿色居住、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绿色节能产品。

  三、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决心把这副重担挑起来,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要抓关键少数,起关键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责任最大、作用最关键。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认识和能力两个方面入手,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去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洱海边和当地干部合影后说:“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江苏的干部都要有“立此存照”的意识,来的时候环境怎么样,将来离任时又是什么样子,能不能经得起后人的评判。有了决心,还要懂生态、有本领,特别是要做到“三个清”:生态资源的家底要清,环境问题的症结要清,建设生态文明的路数要清。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领导活动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检查各项工作中去。对各种项目、投资、建设活动,要把生态挺在前面,算大账,算长远账,越是发展压力较大时,越是要沉得住气,经得住考验。

  要抓责任落实,严考核导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方方面面、各条战线都是“主战场”、“主力军”。去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文件,明确提出党政同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损害生态环境终身追责,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要求,这在江苏必须坚决落实到位。需要强调的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分开,治污职责和环保执法不能混同。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研究制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定,坚持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环保部门牵头抓督查抓执法,相关部门既要管业务又要管治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形成广泛联动、密切协作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注重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强化鲜明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

  要抓改革法治,强制度保障。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健全8项制度,构成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江苏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要按照中央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实施方案,在实行区域联防联治、生态补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等方面,尽快取得突破,形成长效机制,构建起具有江苏特色、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要精心组织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确保地方党政同责的要求只能强化、不能降低,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环保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要以严格的执法,解决好环境违法“不敢”的问题,为“不能、不想”奠定基础。

  要抓社会共治,促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在共同努力中共享成果。要在全社会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大力表彰生态文明先进典型,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强化社会各方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引导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建美好家园,支持身边的环保工程和项目建设,特别是着力强化企业的环保责任,节能环保的投入不能少,污染环境的钱不能赚,环保法律法规的高压线不能触碰。要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形成良好的政社互动机制,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生态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翻开了新的一页,正在展开“美丽中国”的江苏画卷。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举措,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实践,让江苏大地上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让“环境美”成为新江苏建设的鲜明特色。

  (本文为省委书记罗志军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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