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巡视组:泰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坚决
中新江苏网南京7月2日电 (记者 崔佳明)江苏严查各地贪腐懒政,今年首轮巡视为期两个月,4月9日起,江苏省委派出的5个巡视组陆续进驻苏州、无锡、泰州、徐州、宿迁等5市开展常规巡视。2日,江苏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白国珍、副组长王天星向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反馈了巡视情况;白国珍代表巡视组向泰州市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蓝绍敏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巡视工作安排,2015年4月10日至6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泰州市进行巡视。省委巡视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新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有关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并同意向泰州市进行反馈。
白国珍指出,近年来,泰州市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巡视也发现在一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主要是: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不能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腐败案件查处不够及时有力;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干预案件查处和司法审判工作,少数执纪执法人员自身要求不严,存在选择性办案、办人情案及以案徇私等现象;土地出让、企业改制、工程建设等领域廉政风险高,违规向企业返还税收和土地出让金、滞纳金、闲置费等现象较为普遍,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官官相护、利益勾连,隐匿、侵占国有资产等问题,一些工程项目不经招投标或招投标程序不规范,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有的领导干部为开发商和企业在工程项目获得、优惠政策享受、相关手续办理、工程款结算等环节提供非正常便利,有的领导干部纵容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倒卖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坚决,存在被动执行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变相吃喝的情况依然存在,文山会海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少数领导干部执政为民意识不强,政绩观出现偏差,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重视不够、拖延应付;有的党员干部规矩意识较为淡薄,纪律观念有待增强,在一些党纪条规执行上“打擦边球”、搞变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不透明,城市规划执行不严肃、变更较为随意;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不够高,少数干部提拔使用重才轻德。对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
蓝绍敏代表市委对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既肯定了泰州近年来的工作,又严肃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切中要害、入木三分、非常中肯,发人深省、令人警醒。省委第三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全符合泰州实际,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为我们找准了病灶、开出了良方。我们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虚心接受,认真对待,不回避、不拖延、不敷衍,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到实处,为泰州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