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泰州有干部纵容亲属子女插手工程获利

03.07.2015  10:53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泰州市反馈巡视情况。7月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白国珍、副组长王天星向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反馈了巡视情况;白国珍代表巡视组向泰州市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

  巡视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主要是: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不能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腐败案件查处不够及时有力;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干预案件查处和司法审判工作,少数执纪执法人员自身要求不严,存在选择性办案、办人情案及以案徇私等现象;土地出让、企业改制、工程建设等领域廉政风险高,违规向企业返还税收和土地出让金、滞纳金、闲置费等现象较为普遍,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官官相护、利益勾连,隐匿、侵占国有资产等问题,一些工程项目不经招投标或招投标程序不规范,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有的领导干部为开发商和企业在工程项目获得、优惠政策享受、相关手续办理、工程款结算等环节提供非正常便利,有的领导干部纵容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倒卖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坚决,存在被动执行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变相吃喝的情况依然存在,文山会海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等。

  对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根据巡视工作安排,2015年4月10日至6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泰州市进行了巡视。(尹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