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率先公开竞聘纪委"两员" 享5项监督特权

15.07.2015  13:34

  “我是江苏宁瑞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假如竞聘成功,将发挥法律专长,对党政机关执纪执法情况展开全方位监督”……昨天,在南京市浦口区纪委“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简称“两员”)公开竞聘现场,25名“两员”候选人一一登台,现场PK监督“专长”,争相竞聘“两员”。最终,共20人受聘为浦口区纪委新一届“两员”,成为全国首批通过公开竞聘产生的纪检监察机关“两员”。

  背景

  上届“两员”有人

  没发现一个问题

  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方面,“两员”发挥了不少作用。“在上一届三年任期内,‘两员’先后提出咨询建议26条,其中有15条被纳入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招投标改革等制度中。”浦口区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说。

  “然而,在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两员’的监督作用发挥得并不理想。”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王世谊说,他在调研中发现,有的“两员”受聘了两年多,没发现一个问题,没参加一次会议,没提出一条建议。他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两员”的产生方式不够科学。过去,“两员”一般由基层单位直接推荐,形成候选名单;根据候选人的介绍材料,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就定下来了。一些领导与受聘人“连面都没见过”,对其监督能力并不了解,由此拍板产生的“两员”差强人意。

  改革

  浦口区公开竞聘纪检“编外人员

  “基于上述背景,我们对‘两员’聘任方式进行大胆改革,首次实行广泛推荐、公开竞聘!”浦口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邓林说,聘任方式由“聘请我”向“请聘我”转变,把那些“专家”纳入“两员”监督队伍。

  “两员”,即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说白了,‘两员’其实就是编外兼职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每五年或三年聘任一次”。市纪委宣传部长孔祥林介绍说。

  据悉,今年4月初,浦口区向全社会发出“两员”选聘公告后,短短一个月,就有70名具有专业监督特长的市民群众报名。经过层层选拔、组织考察,最终有25名候选人进入公开竞聘环节,角逐最终的20个“两员”名额。

  官员“八小时以外”如何强化监督?党员干部“生活圈”“朋友圈”如何强化监督?“为官不为”现象如何监督?

  “浦口首推的‘两员’公开竞聘,最大亮点就在于创新平台,将愿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市民纳入监督方阵,从而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找那些发现不了、发现不到的监督盲点。”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对浦口的公开竞聘模式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成熟后,在南京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向全市推广运用。

  现场

  多位候选人现场PK监督“专长

  据悉,昨天的整场活动分竞聘演讲、选聘投票、现场聘任、廉洁承诺等4个环节。竞聘演讲环节,由25名竞聘者分别现场演讲5分钟,展示自己的监督能力、履职设想。此间,评委、媒体观察员随时可提问;选聘投票环节,即由评委团现场投票,票选出提名人选,并现场公示;随后,区纪委现场召开常委会,“票决”出20名“两员”人选。

  8:30,竞聘演讲开始。25名候选人一一“”出自己履历和优势。

  “我从事公安工作,长期在基层一线执法办案。监督公务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有谁比咱们更专业、更有优势?”候选人、浦口公安分局交警陈登东不甘示弱,“”出自己的绝招。

  “我当了4年南京市党代表,从事招投标监管工作8年多!”区建工局招标办的周芹底气十足,一上台就亮出了自己在招投标领域丰富的监督经历。与周芹监督本领很接近的,是浦口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长倪家永,“如果我入选,将在参与的监督检查中,聚焦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支付等腐败高危环节,提出管用有效、可操作的风险防控措施。

  紧张的150分钟竞聘演讲过后,进入“选聘投票”环节。大屏上公示了得票数靠前的21人成为“两员”提名人选。浦口区纪委现场召开常委会,投票决出了20名“两员”正式人选。区纪委领导向“两员”颁发了正式聘书。

  亮点

  官员型“两员”降30%

  可享5项监督权

  “我郑重承诺,认真履行‘两员’工作职责,依法办事,廉洁履职,接受监督……”接过聘书,20名“两员”作出庄严的廉洁承诺。

  据悉,这一届的20名“两员”中,15名属于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占总数75%,相对于上一届,官员型“两员”下降30%,这样可以避免“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尴尬;具备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监督经验的律师、记者、法官、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专业型”监督人才,有16名,比上一届增加了33%。

  浦口区出台《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赋予“两员”5项监督“特权”。包括: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或者意见建议事项的办理情况;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检查、调查时,持区纪委、区监察局颁发的《工作证》,享有与开展该项工作相应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