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庆祝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04.12.2014  11:29
  12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座谈会,以“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庆祝活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对座谈会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卫国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蒋宏坤主持。
  罗志军在批示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程。他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宪法日设立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人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宪法家喻户晓,使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和自觉行动。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四中全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
  张卫国说,全省各级人大及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的极端重要性,增强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履行宪法使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保证宪法实施中的作用,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要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都要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会上,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围绕学习宣传实施宪法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秘书长吕振霖,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相关部门、省法学会负责同志,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