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举行阶梯水价听证 近七成参与者支持180和300立方节点定价

30.10.2015  17:32

  中国江苏网10月30日讯(记者 蔡阳艳)今日,南京市物价局举行了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听证会,21名听证参加人参加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围绕此前公布的两套水价调整方案展开讨论。

   南京 05 年开始实施阶梯水价 郊区不在阶梯范围内

  此次调整水价主要是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在2015年年底完成符合“国标”的阶梯水价方案。据了解,我市现行的水价还是2005年7月开始实施的,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由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城市附加等四项构成。

  该水价方案对于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直供水的,并且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各阶梯供水价格按1:1.5:2制定,各阶梯用水量设置采用两种办法:每户人口在4人以下(含4人)的用户,按户计量。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月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月超过20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30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月超过30立方米。每户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水户,按人口计量。每月每人用水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为第一阶梯;每月每人用水超过5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7立方米为第二阶梯;每月每人用水超过7立方米为第三阶梯。目前,第一、二阶梯用水量分别覆盖了约95%、98%的居民用户。而对于对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浦口自来水总公司、南京远古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水务集团高淳有限责任公司的居民生活用水没有实施阶梯价格制度。

   2015 年底南京将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但由于今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供水成本,同时,明确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江苏省物价局、省住建厅也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明确第一、二阶梯用水量按覆盖85%、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阶梯供水价格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为了更好的实施此次阶梯水价改革,市物价局对全市六家城市供水企业所有居民家庭2013、2014年两年的用水量数据进行调查,并对6家单位进行成本监审,监审结果显示2013年度南京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1.38元/立方米,2014年度南京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1.41元/立方米。而本次阶梯水价的实施对象也就只包括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浦口自来水总公司等6家单位,不包括街镇及以下供水企业抄表的居民用户。

   阶梯水量设置两套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要求,根据对全市居民生活用水量调查数据和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户均人口为2.83人的实际情况,拟对我市3人及以下的家庭用户用水按年用水量设置三个阶梯。

  方案一:按照省规定的要求,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年165(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年165-252(含)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年252立方米以上。对人口为3人以上的用户,每户每增加1人,各阶梯用水量每年分别增加55立方米,并由用户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证明审核后确定。

  方案二:考虑到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年18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年180-3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年300立方米以上。对人口为3人以上的用户,每户每增加1人,各阶梯用水量每年分别增加60立方米,并由用户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证明审核后确定。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全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二、三阶梯到户价格统一执行3.10元/立方米、3.81元/立方米、5.94元/立方米。

  据悉,市物价局在方案一和方案二的设置分别有不同的考量。方案一是严格执行了省里规定的第一、二阶梯用水量覆盖85%、95%居民家庭用户的要求,按照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户均人口为2.83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而方案二考虑到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对居民用水的限制放宽了额度。这意味着,如果二选一,方案二的每档水量都多于方案一,显然从居民花费的角度考虑,优于方案一,涨价的幅度会相对少一点。根据两套方案来看,方案一对于用水量比较小的用户而言,此次调整带来的影响就会相对不明显。

   近七成听证参加人支持改价方案二

  听证会上,21名听证参加人根据两套不同的阶梯调价方案从阶梯水价改革的必要性、每户人口的界定、每一阶梯计量的周期调整、困难群体的补贴、加强自来水公司行业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在讨论中,21名听证参加人有14人同意方案二,他们认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水量也会随之提高,每一阶梯的用水量大一些,比较符合南京的实际情况。

  消费者代表董明(律师):支持改革方案二,但希望出台更加合理、方便操作的人口界定方案,以及更加详细的监审报告;同时也希望改革中老五县和城区的二、三阶梯的水价能区别对待,相对降低一些。

  人大代表卢建瑛(社区书记):支持方案二,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用水量也提高了,方案二更加合理目前的现状,但调价后多出的收入希望可以利用在自来水网的维护上。

  专家学者吕锡武(大学教授):同意方案一,阶梯调价是为了节约用水和促进节水产品的使用,应该严格控制每个阶梯的用水量,而且南京的水价也低于其他周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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