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多措并举护航地方经济发展

20.04.2016  10:10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置身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名城苏州,坚持“科学定位、规范管理、务实创新、服务名城”理念,深度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认真履行律师职能,靠前服务,主动参与介入重大建设、重大投融资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服务重大项目、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江苏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全国律师行业争先创优先进集体”等荣誉。

  近年来,颐华律师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新常态释放的法律服务新机遇,组建专业团队,主动将法律服务融入重大投资项目。先后为沙钢集团与波司登发起筹建民营银行项目、沙桐(泰兴)化学有限公司重组项目、开元民生收购天戌化学项目等并购重组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降低了法律风险,实现了法律顾问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

  积极服务当地企业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先后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项目、“胜华科技越南工业园工程”项目、德峰矿产“土耳其矿产”项目、巨立电梯设立新加坡公司等“走出去”项目的前期法律环境调查、境外法律服务机构选择、交易文件审核、商务谈判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筹集。颐华资本证券团队先后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50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短期融资券23亿元,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0亿元、定向工具18亿元、短期融资券10亿元等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公司融资风险防控提供了有益建议。

  为助推企业转型升级,颐华律师事务所针对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和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充分利用工商联、中小企业联盟、商会、律企交流等多种平台,先后多次举办各类专题讲座,为企业转型升级、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法律支持。通过适时推送“颐华看法”电子刊物和微信平台,及时向服务企业传递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及案例解析、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助推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预防风险。

  颐华坚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在执业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处理企业裁员、社区矛盾、征用拆迁等群体性案件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中,颐华坚持所内事先汇报、集体讨论、团队作战的工作制度,坚持效果第一、效益第二的办案原则,选派优秀律师深入一线,力求通过沟通,宣教法律知识,解释纠纷背景,消除对立情绪,引导合法合理维权,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在2013年引起巨大关注的“海娜号”邮轮事件中,颐华律师在合理适用国际海事海商条约与国内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坚持维护乘客权益和维护法律尊严并重,及时提供法律建议,积极参与与外交部、交通部的协调,为妥善处理事件作出了贡献。在台资企业越洋实业有限公司码头泊位被日轮触碰受损事件中,该所律师第一时间为事故施救、减损、修复提供法律建议,在固定证据的基础上,通过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海事海商诉讼,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承诺: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