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风采展示

20.04.2016  07:50

编者按:  2016年3月30日至4月1日,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彰了我省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江苏颐华、亿诚、江豪、瑞信、薛济民等5家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王卉青等11名律师。

    近五年来,全省广大律师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光荣使命,积极投身“建设新江苏”主战场,充分发挥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精通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融入经济社会的实践优势,每年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7万多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4万多件,为8万多家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参与调处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促进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本报特将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5家律师事务所的先进事迹整理摘发,以飨读者。

 

全国优秀律师名单

1、    王卉青(女)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

        2、    吴    娜(女)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

        3、    石金荣  北京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4、    王学剑  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

        5、    谢士灵  江苏运通律师事务所

        6、    曹立志  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7、    王名海  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

        8、    蒋    敏(女)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

        9、    钱    智  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

        10、  张培农  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

        11、  郭少伟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 多措并举护航地方经济发展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置身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名城苏州,坚持“科学定位、规范管理、务实创新、服务名城”理念,深度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认真履行律师职能,靠前服务,主动参与介入重大建设、重大投融资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服务重大项目、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江苏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全国律师行业争先创优先进集体”等荣誉。

      近年来,颐华律师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新常态释放的法律服务新机遇,组建专业团队,主动将法律服务融入重大投资项目。先后为沙钢集团与波司登发起筹建民营银行项目、沙桐(泰兴)化学有限公司重组项目、开元民生收购天戌化学项目等并购重组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降低了法律风险,实现了法律顾问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

      积极服务当地企业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先后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项目、“胜华科技越南工业园工程”项目、德峰矿产“土耳其矿产”项目、巨立电梯设立新加坡公司等“走出去”项目的前期法律环境调查、境外法律服务机构选择、交易文件审核、商务谈判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筹集。颐华资本证券团队先后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50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短期融资券23亿元,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0亿元、定向工具18亿元、短期融资券10亿元等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公司融资风险防控提供了有益建议。

      为助推企业转型升级,颐华律师事务所针对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和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充分利用工商联、中小企业联盟、商会、律企交流等多种平台,先后多次举办各类专题讲座,为企业转型升级、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法律支持。通过适时推送“颐华看法”电子刊物和微信平台,及时向服务企业传递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及案例解析、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助推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预防风险。 

      颐华坚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在执业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处理企业裁员、社区矛盾、征用拆迁等群体性案件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中,颐华坚持所内事先汇报、集体讨论、团队作战的工作制度,坚持效果第一、效益第二的办案原则,选派优秀律师深入一线,力求通过沟通,宣教法律知识,解释纠纷背景,消除对立情绪,引导合法合理维权,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在2013年引起巨大关注的“海娜号”邮轮事件中,颐华律师在合理适用国际海事海商条约与国内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坚持维护乘客权益和维护法律尊严并重,及时提供法律建议,积极参与与外交部、交通部的协调,为妥善处理事件作出了贡献。在台资企业越洋实业有限公司码头泊位被日轮触碰受损事件中,该所律师第一时间为事故施救、减损、修复提供法律建议,在固定证据的基础上,通过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海事海商诉讼,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承诺: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尽心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亿诚律师事务所是江苏省第一家以劳动法服务为特色的律所。自2006年9月成立以来,该所时刻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执业活动的价值追求,先后为仪征化纤公司数百名职工免费维权、为圣戈班经济性裁员等群体性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服务,成功代理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受到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协的通报表扬。先后获“省直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主任陈扬律师先后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ALB中国最佳女律师、江苏省有杰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亿诚律师事务所在尽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借鉴媒体网站有益经验,开通“亿诚律师”微信公众号,用鲜活的群众语言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以开放的姿态与不同领域的法律人交流,共举办“知识产权法律”“融资担保”等公益主题“亿诚沙龙活动”30余期,助推法律共同体建设。

      2014年,“燃灯者”邹碧华走了。他所留下的法治遗产,却让法律人无法满足于仅停留在“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于是,亿诚举办“为了法律人的最大公约数”公益沙龙,邀请多名法官、法务和律师等参会。与会法律人探讨了法官和律师都蛮拼的,缘何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律师与法官如何沟通——胶着于“关系”,还是致力于专业?进行了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大碰撞。最后达成共识:历经沧桑仍怀赤子之心,守住底线不为物役,不忘法治天下的初心,不忘公平正义的信仰,才能铸就成熟的法律共同体,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传递法治精神,在做好网站和微博宣传的基础上,2014年初,亿诚开通了“亿诚律师”微信订阅号,以新媒体展现亿诚文化,宣传法律知识。“亿诚律师”公众号紧抓社会热点,对“e租宝事件”“非诚勿扰之争”等作专题研究,已连续发布千篇原创文章,吸引了3000多名粉丝,阅读量逾25万次,在相关排行榜中居江苏首位。此外,“亿诚律师”的文章还多次被@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南京中院、江苏律协、审判研究等公号转发,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法治宣传平台,受到社会各界点赞。

      多年来,亿诚热心公益事业,把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以服务人民群众为目的,坚持指派律师到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努力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个公民。长期从事普法宣传,积极参加“法润江苏、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深入乡村、街道、社区、企业、监狱等地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倾心为弱势群体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崇高使命,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承诺:以铁肩担当起法治时代赋予律师的使命,以良心对得住当事人给予律师的信任。

 

江苏江豪律师事务所: 坚定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

 

江苏江豪律师事务所2000年10月成立以来,秉承“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把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者作为自己的崇高社会责任。担任泰州地区100余家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承办过“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等重大疑难案件。先后获“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涌现出“江苏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朱联海、“江苏省优秀律师”季冬等一批优秀律师。

      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间,泰兴6家化工企业将其生产过程所产生的盐酸、硫酸等副产酸以每吨一元的价格卖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戴某等人,实际上私下补贴其每吨20元~100元的费用。戴某等人用改装的船舶,再将两万五千余吨废酸偷排进当地的如泰运河、古马干河,导致水体严重污染。

      2014年8月中旬,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请江豪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江豪所立即抽调精干律师,组成了以朱联海主任为总指挥的律师团队,全身心投入该诉讼案一审、二审和再审听证程序。

      针对该案被告数量多、涉及刑事被告人多、卷宗材料多,环保专业性强,原告索赔额达1.6亿多元等难点,江豪律师团队先后多次召开案情分析研讨会,罗列该案需要准备的原被告主体资格、共同诉讼、刑民交叉、被告过错、因果关系、责任承担方式、损失额的评估确定、国家目前环保政策、有关司法实践和判例等九个方面问题,确定并构建了原告起诉的理论和法律体系。同时调取搜集了大量证据材料,做了上百页的各类阅卷笔录,分头查找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最新理论与实践案例,向有关专家、鉴定监测人员请教、咨询有关专业问题。一审中,江豪律师向法庭提供证据共198份,计1242页。经过十个小时的庭审,一审法院当庭判令六被告赔偿环境污染修复费用合计160666745.11元。

      2014年12月4日,该案二审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二审围绕被上诉人的原告主体资格、上诉人处分盐酸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倾倒数量与损害结果的确定依据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经两次庭审,省高院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请求。

      2016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听证,合议庭当庭驳回了污染企业的再审申请。至此,被众多媒体和专家贴上“史无前例”“里程碑”“标本案件”等标签的“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经过江豪律师团队3年时间的不懈努力,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被认为是参与主体最特殊、诉讼程序最完整,而且涉案被告最多、判赔金额最大,同时探索创新最多、借鉴价值最高、展示人民法院鲜明的环境司法政策的示范性案例,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新闻频道》等多个栏目播出,并成功入选“2014  年度全国十大民事案件”“2015年度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江豪律师的艰辛付出和一次次诉讼成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交口称赞。

      承诺:提供尽善尽美的法律服务,追求社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增进百姓福祉

 

      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自2007年7月成立以来,以打造“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抓手,秉承诚信、勤勉、担当、自律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理念,坚持践行  “探究法律精髓、追寻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成就法律精品”的宗旨,凭借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和行业管理经验,致力打造规范、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平台,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该所从成立至今,先后获南京市“服务社区结对共建先进基层党支部”“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江苏省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示范点”等荣誉。该所薛济民主任先后获“江苏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等荣誉,并被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近年来,薛济民事务所广大律师以专业服务为兴业之本,积极发挥律师各自专业特长,先后担任省公安厅、财政厅、太湖办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政府机关顾问单位,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促进法治政府建没;担任华为、中国建设银行、中江国际集团、江苏华能、江苏先声药业、江海集团等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供法律保障;办理了一批如东线快速BT项目、企业兼并和清算、房地产建设全程服务等有影响的非诉讼项目,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薛济民现为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在为广大律师提供服务的同时,注重发挥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专业作用,先后组织律师参与处置南京7·28爆燃事故、昆山8·2特大事故、南远钻石号印尼沉没事件等突发事件,以专业服务为大量不熟悉法律法规的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准确的咨询意见,让他们了解到依据“条条框框”可能获得的赔偿、补偿和精神慰藉的“数额底线”,表达合法、合情又合理的诉求,同时引导政府在法律赔偿框架之外作出积极补偿安置的方案,获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评价。

      为充分履行律师社会责任,该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事务所律师先后办理了许多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在此基础上,该所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文化为己任,积极投身公益活动,经常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主动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所内南京市普法讲师团律师全程提供南京市乡村两级干部培训,还为基金会“E万孤儿”项目长期捐款出力,以爱心善行彰显律师的风采。2014年起,耗资5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的优势,参加全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发出具有自主技术、适应广泛人群使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工作平台,着重解决了无网络人群的法律服务盲点。

承诺:因为专业,所以卓越;因为规范,所以信赖。

 

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 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建言献策

 

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自2001年成立以来,坚持依法诚信执业,每年办理各类案件700多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20多亿元。成功办理500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勇担社会责任,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单位累计300多家。先后获“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盐城市诚信四星级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刘玲、潘刚、仇育萍等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等荣誉。

      近年来,瑞信在为广大客户奉献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发挥律师参政议政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结合律师自身行业性质、特点等方面思考问题。特别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当选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后,瑞信时刻意识到律师作为人民代表肩负的神圣使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通过各种渠道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民请愿,做好政府与群众直接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瑞信把了解社情民意作为准备参政议政的首要任务,组织律师经常深入群众,征求群众对政府各项工作的意见,及时将群众关心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汇总反馈,为刘玲履行全国人大代表参好政议好政提供有力保证。为保证刘玲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议案,瑞信所专门组织律师成立参政议政小组,注重收集社情民意,进行立法调研,在刘玲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和9年全国人大代表期间,瑞信所律师参与立法调研的达13件,特别是《关于修改税收征管法的议案》,在当年就被作为30个议案提出的9个立法项目之一,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展示了我省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形象。

      9年来,全所律师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社区矫正议题,通过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和社区调查,走访了很多被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机关人员。通过刘玲律师在每年的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工作的建议》《关于强化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社区矫正法的议案  》等建议和议案,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其中2012年人代会上所提的《关于尽快制定社区矫正法的议案》,当年度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司法部正在进行社区矫正法(草案)的起草,同时还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随着刘玲律师所提议案建议获得重视,全所律师参与立法调研的劲头更足了。刘玲所提的《关于制定法律援助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的议案》《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等都被当年度的人大会议列入大会议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大代表“参政为民,服务为本”的真谛。

      承诺:推进法治江苏进程,展示江苏律师风采。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