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将设托管服务机制

23.08.2016  17:37

  近期,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安排和布署。今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民政厅、教育厅、妇联以及卫生计生委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者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没有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农村籍未成年人。据江苏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开展的调查展示,目前江苏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占农村籍儿童总数的2.9%。此次指定的“实施意见”,就是为了解决重生活保障轻关爱服务的问题,形成系统的关爱服务体系。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表示,《意见》的提出就是要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努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到2020年儿童成长环境更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法律法规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同时,沙维伟也表示,下一步会将爱心企业引入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推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入学等措系列措施。同时,也会以家庭寄养、代养、助养等形式,切实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落到实处。(记者 郭蓓)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