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调工作

31.08.2017  13:03

近日,省司法厅、工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联合转发《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加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同工作落实,把构建执法协作机制、培育创新示范机构、加强协同保障支撑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要求、做出实绩。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公证协作工作机制。提高公证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参与度,加大对公证证明文书的证据效力的采信度和认可率。积极运用电子数据保全公证固定侵权证据,为打击网上知识产权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技术创新与保护提供证据支持,解决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电子证据”取证难、固定难的问题,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执法效率。

二是切实做好创新示范机构培育和建设工作。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创造主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为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解决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三是强化协同保障服务支撑。加大对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和引导力度,试点发放知识产权服务券,通过政府购买公证服务方式,鼓励创新主体和权利人充分使用公证手段对侵权、盗版和假冒伪劣行为进行保全公证,共同推进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