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创新举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效

11.09.2017  16:39

宿迁市司法局通过创设服务载体、优化受理模式、创新办理机制等措施,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水平和工作实效。

一是设立法律专家门诊,创新服务载体。组建由律师协会理事、律师事务所主任、名优律师等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每天上午9:00至11:30,轮流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坐堂问诊”,免费为群众解答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布“专家库”专家电话号码、微信号、擅长专业,全天候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专家”服务,多层次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目前,专家门诊已接待群众1360多人次。

二是开设服务流动岗,创新服务方式。组建由律师、公证、法援、法宣、人民调解等精干力量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统一队旗、展架、桌椅、宣传马甲,定期深入乡(镇)村(居)、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居民小区、市民广场等,现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业务、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律讲座等服务,并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企业和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零距离、面对面解决群众法律问题。截至目前,服务流动岗已开展活动140多场次。

三是推行“一次就好”,创新受理模式。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办理公证业务等,实行当场办结制度,下放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权限,属市中心审查和指派的案件,县级中心均可予以受理。推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联络点代为受理申请制度,明确其代为受理法律援助、公证业务申请并予以初审转包职责、任务,推动“最多跑一次”再加速。

四是建立“容缺办理”,创新办理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和公证办证条件,申请人因路途遥远等因素需要延后出具相关材料或情况紧急,即将超过诉讼或仲裁时效的法律援助、公证申请,由申请人作出限时补正承诺后,实行“容缺办理”机制,可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业务。对重度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住院治疗的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畅通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通道。截至目前,全市已容缺受理各类法律服务12件次,办理上门法律服务事项1000余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