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

24.09.2017  20:00

近日,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截止2017年7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由56项减为55项。其中:取消中介服务事项1项,即地震安全性评价事项;由审批部门支付服务费用2项,即环境保护(含核技术应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收费,原由申请人支付变更为由审批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放开收费项目1项,即施工图审查费,由政府定价转为市场调节价;取消收费2项,即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中的由卫生计生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的预防性体检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停征收费5项,包括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中介项目中由卫生计生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的卫生监测费、墙体材料产品检测(验)中介项目中由质检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等五项收费。

遗失声明等2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正式取消
  即日起,包括验算报告、指定审图、检验报告、验资检察院
南通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工作群众满意度高
南通市司法局自2012年行政审批窗口进驻市政务中心以来,已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3117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司法厅
扬州市“五建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今年以来,扬州市司法局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