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14.11.2017  15:34

  11月13日,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改革征地管理、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改进占补平衡政策,以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以用途管制为核心,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国土部联合农业部部署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国共划定15.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超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15.46亿亩保护目标。特别是城市周边划定保护比例由45%上升到60%,与森林、河流、湖泊、山体等共同形成城市生态屏障,拓展了城市绿色空间,成为城市开发刚性约束的实体边界。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介绍,五年来,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亿亩,新增耕地2400多万亩,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到2个等级,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新增粮食产能约440亿公斤。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各地探索土地整治多样化实施模式,构建多元化投资机制,推动土地整治与多种要素的跨界融合,逐步形成以“土地整治+”为主要方向的新工作格局。

  会议间隙,《经济参考报》记者跟随来自其他省市的参会代表实地走访南京、镇江、扬州等多个耕地保护工作现场。

  其中,在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阜庄社区,一个生态型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原本由零散土坑、丘陵、山坡形成的千亩荒地已经变成阡陌纵横的稻田。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教授杨林章告诉记者,“2014年开始,围绕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目标,把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农田建设相结合,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前后投入3500万元,最终完成这个高标准农田项目”。

  在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过程中,得以直接提升的不仅仅是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在坚持“有保有压”政策基调下,各地对国家铁路、公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先行用地、补充耕地承诺等支持政策,完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政策,实行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五年来,全国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近1500万亩,其中交通和水利用地占75%,批准先行用地34万亩,保障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时落地。全力保民生,对国务院批准用地的106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单独报批、应保尽保。

  曹卫星表示,为了积极适应新动能成长需要,各地同时也在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用地,支持光伏、风力等新能源项目用地,保障实体经济尤其是新兴经济用地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征地工作方面,各地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普遍做到3-5年调整提高1次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围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各试点地区通过探索创新,有效惠及被征地农民群众。

  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耕地保护工作,曹卫星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和举措,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完善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其中,在深化征地改革方面,曹卫星指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还有一年多的攻坚期,各地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并加强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深度融合,勇于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不仅如此,曹卫星还说,各地要把握好改革要求。缩小征地范围、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为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和制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提供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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