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07.12.2017  10:07

      《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格管控,有效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精准投放”,将用地计划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等挂钩;按照规定,构建“专家综合评估、项目分类管理、土地分级配置”的工业用地供应新模式;严格建设项目开工、用地竣工验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促进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二是完善机制,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立“明责任、算大账、差别化”的耕地占补平衡新路径,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内有偿调剂为辅,确保“十三五”期间首次实现全市域范围内耕地占补自求平衡,积极探索易地补充耕地项目预挂钩,建立资金与资源互补机制。三是规范管理,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抓住“十三五”期间中央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契机,通盘谋划,整市推进,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90%以上。四是探索创新,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通报表扬或资金激励。五是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明确各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第一责任人,强化主体责任,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完善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充分利用“慧眼守土”工程,实行耕地利用全程监管。(泰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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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人均耕地最少、开发强度最高”的严峻市国土资源厅
常州市划定城市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圈
    起草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机制等措施,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起草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将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辖市(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通报表扬或资金奖励,通过政策引领,将耕地保护从国土一家管变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为建立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91.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