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举措支持乡村教师培养 去苏北任教将补偿学费

25.02.2016  08:44

龙虎网讯(记者  谈洁)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是我省乡村教师培养面临的主要问题。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出台系列举措支持乡村教师发展,缩短城乡教育差距。

什么样的老师算“乡村教师”?我省新出台的《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进行了具体界定: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根据这一口径统计,我省乡村教师总共约有26万人,占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72万教师总数的36%。”江苏省教育厅巡视员杨湘宁说。

南京虽然整体情况较好,但类似的情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刘鹰介绍。

办法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改革,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学校的班额、生源数核定各校教职工的编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占用乡村小学教职工的编制,严禁学校在有合格教师的情况下使用临时聘用人员。落实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和补助政策,满足乡村教师宿舍需求,并优先将其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今年起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提前批次录取

杨湘宁说,乡村教师不仅要招得来、还要留得住。根据我省的调查,一些大学生做了乡村教师后,几年就会离开,一个重要的原因和其家乡在外地有关。

我们要培养一批具有乡情的本地乡村教师。”杨湘宁说,省教育厅、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春节前已专门下发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

据介绍,定向乡村教师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培养层次为4年制本科,放在提前批次招生录取。生源以县为单位,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毕业后回本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各县(市、区)要确保定向师范生有编有岗。对按协议到苏北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偿。刘鹰表示,南京具体要补充多少名乡村教师,各区已经将工作布置下去,正在进行统计。

职称评定向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者倾斜

为了鼓励乡村教师的积极性,我省还完善了乡村教师的职称评定办法。

在具体评审时,我们将加大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实绩、乡村任教年限的权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李志宇说,淡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县级以上获奖、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指标。此外,我省要求,城区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申报特级教师和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时,应有两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者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这对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提升乡村学校整体教学水平效果非常明显。”刘鹰说,南京已经实行这一政策,现在每年都有优秀老师主动要求去乡村任教。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刘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