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6万乡村教师收“礼包”

25.02.2016  09:09

  评职称淡化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指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交汇点讯(记者李爽)一直以来,由于待遇不高、评职称难等因素,乡村教师岗位难留人。不过,随着《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出台,这一现状或将改变。据悉,从今年高考期间将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今后在职称评聘上也将淡化乡村教师课题研究等指标,取消本科后5年申报评聘高级教师要求。

  今年高考可填乡村教师定向志愿

  江苏省教育厅巡视员杨湘宁介绍,江苏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目前,这样的教师全省共约有26万人。

  为了弥补乡村教育建设短板,今年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放在提前批次招生录取。生源以县为单位,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毕业后回本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各县(市、区)要确保定向师范生有编有岗。对按协议到苏北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偿。

  修订教师职称评聘办法

  在职称评聘办法方面,杨湘宁表示将积极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遵从乡村教师的职业特点和教师成长的客观规律,完善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注意加大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实绩和乡村任教年限权重,同时淡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县级以上获奖、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指标。

  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对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乡村教师,取消本科后5年方可申报的要求。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对乡村公办幼儿园和学生数增长较快、教师结构性缺员矛盾突出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各地可探索通过按岗位购买服务的办法招录聘用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建立相应的工资保障制度,其工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按时足额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编辑: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