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 毕业后回原籍乡村学校任教

25.02.2016  09:07

  扬子晚报讯(记者 蔡蕴琦)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江苏近日出台了《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明确提出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取消乡村老师评高级职称本科5年后才能申请的要求。

  据了解,此次《实施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根据这一口径统计,江苏省乡村教师总共约有26万人,占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72万教师总数的36%。

  记者了解到,江苏将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聘办法,打通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通道。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对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乡村教师,取消本科后5年方可申报的要求。我省将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

  江苏省还将从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目前省教育厅、发改委、人社厅等部门已专门下发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放在提前批次招生录取。 江苏省教育厅巡视员杨湘宁表示,从今年起江苏开始招收首批定向培养的本科乡村教师。下周起,各地将上报教师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省教育厅根据需求确定招收的院校及招生计划。记者了解到,高招中定向培养本科乡村教师录取线不低于本二线,放在提前批次投档。定向师范毕业生毕业后回原籍地教书,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