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

无锡市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近日出台《无锡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办法》明确将省级返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耕地保有量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作为重要因素,向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倾斜分配,专项用于地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同时设立耕地保护激励专项资金,制定了差别化的耕地保护绩效评价体系,每年对耕地保护绩效评价突出的1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5个乡(镇)人民政府以及2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资金奖励。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乡(镇)给予5千元/亩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地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耕地质量提升等。“十二五”以来,无锡市已相继实施土地整治以奖代补政策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区级土地整治以奖代补标准最高已达20万元/亩,累计补偿基本农田面积159. 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