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27.01.2018  01:11

      近日出台《无锡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办法》明确将省级返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耕地保有量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作为重要因素,向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倾斜分配,专项用于地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同时设立耕地保护激励专项资金,制定了差别化的耕地保护绩效评价体系,每年对耕地保护绩效评价突出的1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5个乡(镇)人民政府以及2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资金奖励。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乡(镇)给予5千元/亩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地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耕地质量提升等。“十二五”以来,无锡市已相继实施土地整治以奖代补政策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区级土地整治以奖代补标准最高已达20万元/亩,累计补偿基本农田面积159.68万亩,补偿资金3.53亿元。(无锡市局)

泰州市超额完成年度新增耕地任务首次实现全市耕地占补自求平衡突破
    近日,泰州市全面完成2017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工作。据统计,全市共完成新增耕地2.国土资源厅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