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一批文明集体、个人受到表彰

06.03.2018  01:31

昨天,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上,2015—2016年度靖江市文明行业、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以及获得2017年度全国、省级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单位)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大批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和谐安定、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了2015—2016年度靖江市文明行业、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其中,授予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单位文明行业称号,授予新桥镇新柏村等127个村文明村称号,授予靖城街道办事处江华社区等41个社区文明社区称号,授予靖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198个单位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等21个学校文明校园称号。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上,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等13家获奖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2017年,我市一批集体和个人获得全国、省级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称号。昨天,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江苏省道德模范胡方斌,江苏省道德模范周洛阳,江苏省优秀志愿者刘艳,江苏省最美志愿者姚炜平,江苏好人朱网玉,江苏省美德少年沈刘成,“感动江苏十大人物”敬业奖获得者居广奇等作为获奖代表上台领奖。